《宣室志 · 李甲》

  宝应中,有李氏子,亡其名,家于洛阳。其世以不好杀,故家未尝畜猫,所以宥鼠之死也。迨其孙,亦能世祖父意。常一日,李氏大集其亲友,会食于堂。既坐,而门外有数百鼠,俱人立,以前足相鼓,如甚喜状。家僮惊异,告于李氏。李氏亲友乃空其堂而纵观。人去且尽,堂忽摧圯,其家无一伤者。堂既摧,群鼠亦去。悲乎!鼠固微物也,尚能识恩而知报,况人乎如是则施恩者宜广其恩,而报恩者亦宜力其报。有不顾者,当视此以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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