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 · 卷三 · 李司鉴》

  李司鉴,永年举人也,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打死其妻李氏。地方报广平,行永年查审。司鉴在府前,忽于肉架上夺一屠刀,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。自言:“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,在乡党颠倒是非,着我割耳。”遂将左耳割落,抛台下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应骗人钱财,着我割指。”遂将左指剁去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,使我割肾。”遂自阉,昏迷僵仆。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,已奉谕旨,而司鉴已伏冥诛矣。邸抄。

全屏
译文
唐诗三百首 | 小学必背75首 | 小学古诗大全 | 初中古诗 | 高中古诗 | 古诗三百首 | 宋词精选 | 李白诗词大全 | 描写夏天的古诗词 | 《红楼梦》原文翻译白话文

微信扫一扫

学诗词网